马科〔2019〕81号
各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马鞍山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2月4日
马鞍山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市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进一步引导和规范我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与发展,依据《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皖科政〔2020〕22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马鞍山市新型研发机构是指在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马鞍山市并运营,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机构,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
马鞍山市新型研发机构主要功能是:面向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重点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研发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 市科技局负责制定全市新型研发机构的总体发展规划和政策,开展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认定,组织已认定新型研发机构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等。各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负责本辖区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建设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建设与认定
第四条 申报马鞍山市新型研发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须为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或机构,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稳定的资金来源,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马鞍山市。
(二)拥有多元化的投资主体。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政府以及其他投资主体联合出资设立。原则上各投资方应以货币形式出资为主,确需以无形资产作价入股的,其无形资产应确权,经第三方评估后将所有权转移至新型研发机构。
(三)专职研发人员(全年工作时长在183天以上)占职工总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且不少于10人。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科研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
(四)实行灵活开放的体制机制。
1、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现代化的管理体制,拥有明确的人事、薪酬、行政和经费等内部管理制度。
2、运行机制高效。包括市场化的决策机制、高效率的成果转化机制等。
3、引人机制灵活。包括市场化的薪酬机制、企业化的收益分配机制、开放型的引人和用人机制等。
(五)拥有明确的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以开展产业技术研发活动为主,具有明确的研发方向和清晰的发展战略,在前沿技术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与孵化育成等方面有鲜明特色。
(六)新型研发机构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新型研发机构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政治引领,切实保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位。
第五条 马鞍山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认定程序
(一)主体申报。申报单位对照本办法和申报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
(二)审核推荐。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含真实性审查),对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并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市科技局根据推荐意见受理申报。
(三)评审论证。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公示发布。市科技局根据评审意见,经会议研究通过后,在市科技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对市委、市政府重点扶持的机构或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机构,可单独组织审核论证。
第六条 马鞍山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材料
(一)马鞍山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表(附件1);
(二)法人证明材料;
(三)多元投资主体相关证明材料;
(四)研发人员基本情况;
(五)科研场地、研发设备等有关证明材料;
(六)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包括人才引培、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管理、研发经费核算等);
(七)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章 管理
第七条 认定满一年以上的市新型研发机构每年要对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年度工作报告报送至市科技局(附件2)。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且经市科技局催告后,仍未提交的,市科技局可取消其新型研发机构资格。市科技局根据年度报告对市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综合评价。鼓励各县区、开发园区根据评价结果给予奖补。连续两年评价为不合格的,取消其新型研发机构资格。
第八条 经认定的市新型研发机构发生名称变更、投资主体变更、重大人员变动等重大事项变化的,应在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进行资格核实后,维持有效期不变。如不提出申请或资格核实不通过的,取消其新型研发机构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26年3月6日起施行。《马鞍山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马科〔2021〕28号)同时废止。
附件1
马鞍山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推荐单位(县、区):
申报日期:
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二X年制
填 写 说 明
1、申报单位指定专人会同财务、统计部门人员填写本申报表。
2、填表文字应简洁,数据应真实、准确、可靠。表内栏目不得空缺,如果某项栏目内容没有,请填“无”。表格中的内容如果不够地方填写,可以扩充或加页。
3、申报表中所涉科研成果及基础条件设施、平台等均为申报单位所有,所属权为其他参与或共建单位的不可列入。
4、申报表中除了标明“年份”外,数据填写均指截止到填写日的累计值。
5、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确认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后,在本表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否则本表无效。
6、指标说明
(1)“单位基本信息”部分
①技术领域:申报单位主要产品和服务所属的技术领域。
②主要业务:申报单位主要从事的业务类型。
③股东投资金额:若出资方以技术或者不动产入股,本栏填入实际入股形式及作价金额。
(2)“单位人员情况”部分
①职工总数:指申报单位在马鞍山内全职职工人员数(含合作单位派驻的科研及管理人员),不含兼职人员。
②研发人员数:指申报单位中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人员数,不含管理和服务人员,但包括合作单位派驻及兼职研发人员,兼职人员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折算为在职人员数,研发人员数为自有研发人员数和兼职研发人员数的总和。
③引进省、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数量:指符合条件的省、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
(3)“研发基本条件”部分
①办公和科研场所:专门用于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和办公的场所和用房,如研发中心、研究部等。
② 5万元以上设备:指原值5万元及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以发票为准)。
7、此次申报填写的数据资料只能来源于申请单位本身,不能自行拓展到其投资主体所有。
承 诺 书
填表单位承诺对所填写的各种数据和情况描述的真实性负责,保证不违反有关科技管理的纪律规定,全力配合相关机构调查处理各种失信行为。如我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马鞍山市科技局有权取消本次认定结果,我单位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一、单位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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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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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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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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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马鞍山市拥有独立法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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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填数字)1.是 2.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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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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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填数字,单选) 1.企业 2.事业单位 3.民办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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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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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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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填字符,并注明细分方向,可多选) A. 新材料(包括高性能金属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新材料、功能新材料) B. 高端智能装备(包括轨道交通装备、高档数控机床与新型制造、智能机器人、汽车及新能源汽车) C. 资源环境(包括水环境监测装备与治理技术、大气环境监测装备与治理技术、土壤环境与固废监测装备与治理技术、矿产资源绿色高效利用技术、农业生态环保) D. 半导体(包括芯片封装测试研发、高性能存储及专用芯片研发、集成电路专用材料研发) E. 生物医药(包括创新药物研究、仿制药物研发、中药材品质提升、高端医疗器械与装备) F. 电子信息(包括5G技术产品研发与制造、网络安全关键技术与系统研发、大数据智能分析及安全防护关键技术与系统研发、网络协同制造研发、高端信息设备与智能终端系统) G. 现代农业(包括新品种选育、农产品精深加工、智慧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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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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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填数字,可多选) 1. 产业技术研发 2. 应用基础研究 3. 成果二次开发 4. 技术转移转化 5. 企业孵化育成 6. 产业投融资 7. 科技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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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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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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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或出资方)构成 |
序号 |
股东(或出资方) 名称 |
股权 比例(%) |
投资 金额 (万元) |
股东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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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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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 2.事业单位 3.社团组织 4.投资基金 5.其它(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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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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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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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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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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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位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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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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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人员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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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研发人员学历(人) |
博士 |
硕士 |
本科 |
专科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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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研发人员技术职称(人) |
高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初级职称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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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研发人员(人) |
高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初级职称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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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科技成果转化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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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省、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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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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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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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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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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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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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简介 |
(有从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其相应管理经历,请列举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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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发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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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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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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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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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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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和科研场所 |
自有产权: 平方米;租借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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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情况(填写单件5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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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价格(万元) |
购买时间 |
使用政府补助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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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机构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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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战略 |
说明:包括机构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主攻方向、定位、实现途径等,不超过800字。(有编制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应作为辅证资料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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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管理 规章制度 (管理、研发、财务、人事、激励等) |
制度名称 |
实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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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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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开发园区科技主管单位推荐意见 |
单位(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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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马鞍山市新型研发机构年度工作报告
负责人:
依托单位(盖章):
归口管理部门(盖章):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 箱:
填报日期:
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二X年制
XXX新型研发机构年度工作报告
(参考提纲)
一、简介
简述目标定位、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内容、特色与优势等。
二、上年度主要成效
围绕创新能力、创新效益、运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产学研合作等方面,重点阐述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实现“自我造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地方产业经济发展等方面情况工作完成情况。
三、本年度工作
重点围绕下年度研发转化、体制机制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阐述工作计划。
主要负责人签字: 依托单位盖章:
四、评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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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类别 |
明细指标 |
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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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 |
<3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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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0%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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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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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人员数量 |
<10人 |
10 |
|
≥10人,<15人 |
15 |
|
|
≥15人 |
20 |
|
|
营业收入增速 |
<0% |
10 |
|
≥0%,<20% |
15 |
|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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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成果 |
获2项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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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授权1项发明专利或3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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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授权2项发明专利或4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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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转化 |
孵化≤2家企业或技术合同总额≤200万元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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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3家企业或技术合同总额200万元-300万元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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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4家企业或技术合同总额大于300万元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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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指标 |
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励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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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批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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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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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
10 |
评价分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60-70分的为合格,70-85分的为良好,85分以上的为优秀,最高分100分。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