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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3072456/202606-00003
  • 信息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通知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马政办〔2026〕3号
  • 成文日期:

    2026-06-08
  • 关键词:

    基层 消防
  • 浏览次数:

    4046
  • 政策咨询机关:

    市消防救援局
  • 政策咨询电话:

    0555-2428042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通知

【字体大小:          发布时间:  2026-06-08  08:20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66号)精神,加快推动我市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健全基层消防治理机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基层消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属地领导责任

(一)明晰属地管理职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由地方政府主要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消防安全协调机制,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压实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责任,加强统筹部署和督导检查。乡镇(街道)要在县级党委和政府组织领导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组织落实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中消防相关事项;实体化运行基层应急消防办,做好形势研判、消防宣传、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等工作,对无法整改的消防隐患及时上报;指导村(社区)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公约,建立完善志愿消防队、“马小芳”志愿服务队等并规范运行。

(二)优化体制机制运行。市、县两级要统筹监管执法资源,凝聚部门合力,做好基层消防工作。县级消防救援部门要履行属地消防监管和统筹协调职责,加强对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指导,健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函告督办等制度。在现有的防消一体、应急消防办等模式基础上,推动建立应消合一、队站一体的基层消防工作机制。加快打造“5分钟消防救援圈”,启动“马小蓝”口袋消防救援站建设,构建“一圈三能”消防工作体系,各县区、开发园区每年建设任务完成比例不低于20%。深化“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做法,依托社会治理网格将消防巡查纳入网格员职责,探索建立县级消防救援部门与乡镇(街道)间的隐患实时报送与闭环处置机制。支持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调入等方式充实基层消防专业力量,20268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业务人员培训。

(三)加强规划引领和资金保障。市、县两级政府要将基层消防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装备等纳入城乡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充分保障有关工作经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履职、密切配合,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在规划编制、项目统筹、资金投入等方面支持和保障基层消防工作。

二、健全综合监管机制

)实施全域消防差异化管理。市、县消防救援部门每年至少牵头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依法落实全域监管职责,建立消防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科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对火灾高风险单位和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一般风险单位常态化抽查,对低风险单位和场所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检查频次。同一单位和场所年度首次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的,除举报投诉核查等特殊情形外,本年度内不再重复检查。

)充实基层消防工作力量。消防救援站落实“防消一体”要求,以县级消防救援部门名义开展监督执法和宣传培训。将全市乡镇、街道及文化旅游区科学划分为若干片区,并进一步细化治理单元,统筹组织消防监督干部、大队文员、编制消防员、乡镇消防站人员等力量,按工作职责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和宣传教育,构建起片区防控网、治理单元防控网等两级防控网络。

)提升基层消防监督检查能力。各县区、开发园区要健全基层消防监督业务培训和能力评估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消防执法人员参加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每季度至少组织1期乡镇(街道)消防业务培训,消防救援部门加强业务指导。

三、深化行业领域治理

)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监管。各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分行业组织开展风险研判和隐患治理,加强行业约束和联合惩戒。2027年底前基本建成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在行业规划、法规标准、资格资质、行政许可、人才培养、资源调配等方面强化消防安全要求,在人才、技术、装备等方面给予乡镇(街道)支持。各部门要明确具体负责人和内设机构负责消防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新产业新业态按照领域归口、业务相近原则和具体特点明确监管职责。

(八)严格行政审批源头管控。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对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要依法严格审查,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严格依据详细规划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优化对既有建筑更新改造的规划管理。严格建设工程相关许可审批,强化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加强小型工程项目规划建设使用审批管理,提高备案项目抽查比例。制定与公共消防安全密切相关的产品标准时,应当提高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加强消防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抽查,严格落实强制性认证制度。

(九)推进数智赋能消防治理。建立县级消防治理指数评价体系,依托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智慧消防物联网体系,推进非现场监管,综合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对重点场所日常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运行等实施远程监测、实时预警、动态评估,推动消防治理向数智化转型。

四、筑牢单位安全防线

(十)强化单位自主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推行“五实N岗”管人、消防台账管事、“十五条”管重点、科技管赋能、评议管提升的消防“五管”标准化管理体系,健全岗位责任清单,逐级逐岗落实防火巡查、隐患查改和培训演练等制度。对火灾高风险区域、消防设施等部位实施重点管控、标识化管理,各类重点场所每年完成比例不低于20%。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落实维保制度。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要明确各方责任,建立管理和应急联动机制。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加强共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时劝阻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强化重点领域火灾风险防控。聚焦沿街门店、养老机构、医院、学校、商超餐馆、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畅通生命通道、建筑防火、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动火作业等要求,深入查改火灾隐患。将推动老旧小区、出租房、“下店上宅”、经营性自建房、独居老人住所等安装联网型独立式烟感报警器、简易喷淋装置等纳入民生实事项目,20268月底前确定年度计划并逐步实施。对于人员密集场所、老旧小区、工业园区、商业街区、村(社区)等连片区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探索建立区域性集中消防控制中心。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等,同步推进消防设施配置、消防车道划线、消火栓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建设、防盗网开设逃生窗等工作。

五、构筑共建共治格局

(十二)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等机构执业监管,市、县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开展执业检查,重点核查从业条件、资质、合同、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等情况。鼓励行业自律。各县区、开发园区要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协助日常巡查,发现线索及时报告处理。推动火灾高危单位依法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将消防服务等纳入保险内容。将消防安全信用评价结果纳入信用中国(安徽马鞍山)平台,强化结果运用和失信惩戒。

(十三)提升全民消防素质意识。深化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十五五”期间,力争公众查改火灾隐患常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自防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鼓励打造特色宣传品牌,推广“开学第一课”等经验。全市各类单位和村(社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校教学内容、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寒(暑)假前安排不少于4个课时,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员疏散演练。充分利用防灾减灾体验场所、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救援站等资源,运用新媒体、应急广播、楼宇电视、公交车车身广告等载体,广泛开展公益宣传,在重要时间节点适当加大频次。健全火灾隐患报告奖励机制。

(十四)强化重点人群实操实训。实施针对十万经营主体、十万重点人群的“双十万大培训”计划,每年培训经营主体不少于6万户,分步开展基层工作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员、网格员、志愿消防队员、物业员工、保安、保洁、服务员、护工等重点人群实操实训,着力实现“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依托党校(行政学院)每年至少举办1期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培训。教育部门要推动在马高校、职业院校与消防救援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培养应用型人才。

五)大力发展自防自救力量。各县区、开发园区要依法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纳入消防救援部门统筹规划,实行统一指挥、统一纪律、统一训练、统一荣誉,坚持防消联勤、一专多能;消防救援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执勤训练规范。“十五五”期间,全市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并实现规范化运行。不具备建队条件的乡镇(街道),依托社会治理网格和基层人员建立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器材。推动全市居民小区和村(社区)设置应消一体应急救援服务站(点),每年完成不低于20%;完善联勤联训联调机制。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因扑救外单位所损耗的燃料、药剂、器材等,由火灾发生地政府按照“谁调用、谁补偿”的原则给予合理补偿。

六、落细落实激励约束

(十六)务实做好为基层减负。优化基层简易执法程序,简化轻微消防安全违法案件办理流程。建立执法人员分片联系帮扶机制,定期开展“一对一”指导。推行“综合查一次”,除举报投诉、转办交办等特殊情况外,严格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涉企消防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干扰。

(十七)严格执法权力运行监督。消防救援部门要完善执法监督制度,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健全执法公示公开、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制度。对玩忽职守、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严肃处理。加强对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指战员的日常管理和执法质量考核,明确具有消防监督专业资格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文员协助执法职责。建立消防执法人员执法档案,记录培训、办案、考核、奖惩等情况。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十八)规范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消防救援部门要依法履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职责,建立分级负责的事故调查机制。对性质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依法实行提级调查和挂牌督办,延伸调查火灾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和暴露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十九)强化奖惩措施。对工作成效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甚至直接导致火灾发生的,严肃追责;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但已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有关职责,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依法依规予以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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