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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图解、视频解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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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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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词:

    人才 培育行动 工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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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56
  • 政策咨询机关:

    市总工会劳动经济工作部
  • 政策咨询电话:

    0555-2787721

[部门解读][文字解读]《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工匠人才培育行动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的意见》政策解读

【字体大小:          发布时间:  2025-11-20  15:28        信息来源:  市总工会       

 

20251119日,市总工会牵头制定了《马鞍山市关于开展工匠人才培育行动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的意见》(马政〔202540号)(以下简称《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和指导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自2017年启动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效。2024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改革的新目标与新要求。省总工会也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安徽工匠十百千万培育行动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的意见》《安徽省总工会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文件。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和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十九次联席会议精神,结合我市产业基础和发展需要,市总工会牵头研究起草了该《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意见》符合中央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的要求,对于培育造就更多马鞍山工匠、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助力马鞍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意见》的推进落实,力争到2030年,我市培育2名大国工匠,5名长三角大工匠,40名左右安徽工匠,300名左右马鞍山工匠,带动各县区(开发园区)、各行业工会培育800名左右各级工匠,挖掘培养1000名左右优秀高技能职工人才,工匠人才数均位居全省前列,形成马鞍山工匠示范引领,优秀高技能职工人才不断涌现,广大产业工人积极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的良好局面。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市总工会于20256月初牵头起草了《马鞍山市关于开展工匠人才培育行动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的意见》初稿。

(二)意见征集。20257-10月,市总工会结合工会“送清凉”“赴基层蹲点”等工作,深入部分县区及产改助推企业实地走访调研,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922日,《意见》在市总工会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1015日,《意见》征求了各县区、开发园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后经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该意见》。《意见》经1020日市总工会党组会议讨论通过。

(三)合法性审查。20251027日经市总工会合法性审查通过;1031日经市发改委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通过;114日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通过。

(四)文件印发。20251119日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意见》明确每年争取培育马鞍山工匠30名,其中发布马鞍山杰出工匠10名,并择优推荐参加安徽工匠”“长三角大工匠”“大国工匠等培育认定。力争到2030年,培育2名大国工匠,5名长三角大工匠,40名左右安徽工匠,300名左右马鞍山工匠,带动各县区(开发园区)、各行业工会培育800名左右各级工匠,挖掘培养1000名左右优秀高技能职工人才,工匠人才数均位居全省前列,在我市努力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劳动者大军。

五、主要任务

(一)打通工匠人才成长成材通道鼓励工匠学院开设工匠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学历教育班、高级研修班,为工匠培育对象五力提升提供平台;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创新“技能夜校”培训活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动竞赛活动向长三角融合,向非公企业延伸,每年组织市级一类和二类竞赛不少于40场,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开展五小创新、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技术革新等群众性创新活动;持续推动工匠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打破户籍、地域、身份等制约,符合条件的工匠人才均可自愿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加大工匠人才培育力度。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成果竞赛活动,每两年发布一批优秀职工创新成果。每年遴选30名工匠和20位技能名师;鼓励企业对生产一线有特殊技能、绝技绝活的工匠人才,开展破格认定。

(三)关爱礼遇工匠人才。加强对工匠人才的党性教育,提高工匠人才参政议政能力;允许采取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年薪制、股权制等方式,提高工匠人才工资待遇,按照我市现行人才政策规定兑现奖补奖金。每年组织市级及以上工匠人才参加研学疗休养和免费体检。对获得大国工匠、长三角大工匠、安徽工匠证书的,工会将分别比照全国劳模、省劳模和市劳模标准落实相关待遇。

(四)强化工匠人才服务保障。鼓励企业设立针对工匠人才的岗位津贴、技能津贴、带徒补贴,建立津(补)贴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管理,每两年支持20家创新工作室建设;在全市工会驿站、城市驿站、“口袋公园”等公共场所和有条件企业,打造一批工匠文化街、工匠文化墙、工匠文化园等宣传展示场所。

六、保障措施

《意见》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细化制定落实举措,建立工会牵头抓总,宣传、人社、教育、工信、人才工作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定期交流的工作机制。大力宣传工匠人才培育行动,在全社会营造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浓厚氛围。

七、解读机关

解读部门:马鞍山市总工会

解读人:劳动经济工作部夏燕军

咨询电话:2787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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