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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3072456/202506-00004
  • 信息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矿产/通告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马政秘〔2025〕34号
  • 成文日期:

    2025-06-12
  • 关键词:

    总尾矿库销号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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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南山矿业公司凹山总尾矿库销号的通告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发布时间:  2025-06-12  08:20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安徽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皖应急〔2020〕131号)和《安徽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皖应急〔2020〕132号)要求,现对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南山矿业公司凹山总尾矿库(以下简称凹山总尾矿库)销号进行通告。

一、尾矿库基本情况。凹山总尾矿库位于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山镇,1965年由鞍山矿山设计院设计并投入运行,设计标高为84.5米;1985年在凹山尾矿库东南侧新建南山坳尾矿库,1998年10月南山坳尾矿库标高达80.0米时,两库之间2#副坝被淹没实现并库,合并后尾矿库称为凹山总尾矿库。凹山总尾矿库设计总库容8863万立方米,有效库容8476万立方米,最终标高100米,最大坝高84.5米,属三等尾矿库,为“头顶库”。现管理单位为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南山矿业有限公司。

二、尾矿库闭库销号情况。凹山总尾矿库于2017年7月达设计标高停止生产排尾,2023年12月按设计完成闭库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2025年1月,凹山总尾矿库销号安全论证报告和环保论证报告通过专家审查。经省级销号现场复核,认为该尾矿库符合销号条件,同意销号。

该尾矿库销号后,不再作为尾矿库使用和监管,安徽马钢矿业资源集团南山矿业公司负责日常安全和生态环境管理等工作。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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