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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3072456/202502-00022
  • 信息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对外、对内经贸合作/通知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马政〔2025〕12号
  • 成文日期:

    2025-02-27
  • 关键词:

    经济向上 结构向优
  • 浏览次数:

    9816
  • 政策咨询机关:

    市发改委
  • 政策咨询电话:

    0555-8356210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运用“七未”理念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字体大小:          发布时间:  2025-02-27  08:20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关于运用“七未”理念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5227

 

关于运用“七未”理念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稳定预期,运用“七未”理念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现提出以下政策举措。

一、持续激发消费潜能

1.继续增强消费动力。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持续深化企业特殊技能人才评价,鼓励“特才特评”,支持企业建立多层级技能人才发展通道,推动技术工人技能待遇双提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落实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适时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持续深化“困有所医、困有所养、困有所扶”集成改革,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和生活供养帮扶水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等)推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等重点人群就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4万人左右。加强“三公里”就业圈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完善公共就业市场功能,探索建立零工市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持续推广以工代赈,带动务工群众就业增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加快释放市场消费潜力。落实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优化消费券发放,聚焦汽车、餐饮百货、文旅等重点消费领域,打好“消费券+活动”“消费券+以旧换新”政策组合拳,全年开展汽车、家电、家居等“徽动消费 马上行动”主题促销活动500场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等)精准落实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数字赋能二手车流通转型发展,对搭建数字二手车经销服务平台的企业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商务局)统筹好各级财政相关政策资金,支持健康、家政、文旅等服务消费。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消费重点领域信贷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深化“马上送福”上门服务,建设城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5个以上、农村幸福院20个以上。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乡镇街道托育机构全覆盖,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90%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3积极打造消费新场景新业态。梳理全市场景资源,积极争创一批皖美消费新场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等)统筹推进健康街区和健康城市建设与旅游休闲街区创建、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市创建、特色商业街区设施改造融合发展。创建长江不夜城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积极参与“文旅消费新场景示范项目”评选。培育省级商文旅融合发展集聚区1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等)举办首店首发、国货潮品、“老字号”传承等促消费活动,支持马鞍山“老字号”品牌创新发展、做大做强,鼓励引入国内外知名品牌的全国首店、省市首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支持冰雪(造雪)等设备更新,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或设备购置补贴。常态化开展以“诗城冰雪·乐享动韵”为主题的“冰雪进校园”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围绕和县香泉、含山昭关温泉等资源优势,开展项目招引活动,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康养品牌。加强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释放银发经济发展潜力。(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等)

4深化文商旅体融合发展。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2000万元旅游发展资金支持文旅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统筹将健康元素融入旅游风景道、旅游景区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谋划全市旅游风景道建设,积极培育路衍经济。(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支持更多文化场馆创建旅游景区、景区植入新型文化空间,完善市博物馆、朱然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旅游服务功能,推动凌家滩遗址博物馆建成开放。加快凌家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和县猿人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鼓励重点景区开展非周末及淡季门票“免减优”优惠。(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打造“跟着演出去旅行”“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活动,持续开展李白诗歌节、各类音乐节、采石矶半程马拉松、马鞍山网球公开赛等文体活动,对举办或承办高水平体育赛事活动给予资金等支持,鼓励赛事所在县区给予同比例配套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打响“皖美民宿”品牌,新打造15家左右皖美金、银牌民宿,对年接待量达到一定人次、促进消费效果较好的民宿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5强化重大项目牵引支撑。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攻坚年”行动,统筹安排市级前期工作专项经费2000万元,力争60%以上的储备项目达到可研深度。实施重点项目“挂图作战”机制,2025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重点项目358个、完成投资415亿元。实施投产项目“现场观摩”机制,加速提质项目建设。持续更新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指南,抓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争取工作。用好“三个结合”工作法,谋划储备一批高质量整装项目。建立储备项目“红黄绿灯”滚动机制,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常态化储备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探索产业链招商、科技招商、场景招商、基金招商等新模式,开展投资马鞍山行、“马商回家”、龙头企业拜访等系列活动,招引一批龙头企业、总部经济项目和新质生产力项目,新签约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5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等)

6.增强政府投资带动作用。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动国有企业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突出重点领域,加快巢马城际铁路、姑溪河当涂闸、湖北路过江隧道、宁和高速安徽段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向山地区、秀山片区、马钢主厂区、高铁南站片区开发,稳住投资基本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推动公共实训基地、智慧医疗等一批民生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实现社会领域投资稳步增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等)鼓励监理、造价企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转型发展,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建设治理全流程管理,做好各类资金的综合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等)

7.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常态化民间投资项目推送及调度机制。建立市县两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按照“成熟一批、推荐一批”要求,向金融机构推介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协调推进和项目实施机制,引导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运营。鼓励和指导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拓展增存挂钩政策,加大存量用地清理力度,保障民间有效投资项目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增能耗用于民间投资项目占比不低于7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8强化项目要素保障。抓好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政策机遇,力争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券4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依托省项目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全流程提供线上重点项目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支持省级及以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申请省级统筹保障。鼓励工业用地混合复合利用,支持工业、仓储、科研、商业等用途混合布局、空间设施共享。(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予以优先保障(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对新上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高质量项目,做好能耗保障。实行新上项目可再生能源消费承诺制,支持非“两高”项目通过购买绿证落实能耗指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持续强化创新引领

9优化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实施“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发展行动,落地产学研合作项目200项。持续开展创新挑战赛、双创汇等活动,健全“平台+高校+企业+产业链”合作机制,支持高校院所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与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实施人工智能等市级科技计划和科技支持乡村振兴专项政策,最高分别给予60万元、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推广“科信贷”财政金融产品,通过贷款贴息、保费补贴、代偿补偿等方式,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大数据企业等融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行马鞍山市分行等)支持组建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孵化器等,对新增的省新型研发机构、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省企业研发中心、省企业技术中心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和省支持“三首”产品有关政策。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推广合作创新采购方式应用,助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快北京科技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海大学等高校技术转移分中心建设。强化与安徽工业大学全方位合作,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中心等)

10.培育建设科技创新主体。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深入实施规上重点制造业企业“两清零”行动,新增市级独角兽、瞪羚、哪吒等企业10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突破1400家、16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支持中钢矿院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和优化提升,加快市体育会展中心科创空间建设。探索“承诺制”“揭榜挂帅”等方式争创一批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省产业创新中心,支持企业、高校积极争创省级、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统筹布局建设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40家,按规定给予一定奖励。常态化对接南京、上海、合肥等地创新资源,加快融入沿沪宁产业创新带,深入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

四、持续建设产业强市

11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数字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牵引性抓手,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实施亿元以上技改项目150个,实现重点行业规上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按规定给予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全力服务保障马钢,推进高端无缝钢管、新特钢二期等项目落地。支持欧冶链金做大做强,打造中国资环集团重要区域总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中心等)实施质量强基赋能工程,培育省级新产品20个以上、工业精品5个以上、标志性产品2个左右、首批次新材料3个以上。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绿色化改造,对新入选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国家级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国家及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贴息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快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支持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建设光伏设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2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实施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培育壮大“1+3+N”战新产业融合集群。争创国家先进结构材料产业集群。支持中钢天源等做强磁性材料产业,推进铝基、镁基等新型合金材料产业集聚发展。拉长做强“三电”“三智”等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加快发展汽车拆解等后市场产业,支持汉马科技醇氢动力商用车推广应用。支持和县发展钠电储能氢能产业,打造天能集团马鞍山副中心。加大对甲醇加注体系建设及运营的支持力度,对醇氢等新能源汽车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备融资租赁项目按规定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支持花山区、博望区申创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支持和县、当涂县、雨山区申创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3.加速谋划布局未来产业。加快培育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低空经济、先进材料等未来产业,积极争创第二批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打造未来场景实验室和试验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实施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支持花山区、雨山区等载体打造高性能智能算力集群,持续推进马鞍山软件园建设省级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示范园区,推动马鞍山人工智能视觉大模型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出台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全链条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设立生命健康产业专项基金,支持研发投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等)落实省政务航空平台试点任务,适度超前布局基础设施,支持含山县谋划建设A类通用机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等)开展“人工智能+”行动,设立人工智能场景创新项目,争创省级应用示范标杆场景。聚焦产业升级、城市治理、社会民生、前沿科技、重点片区等领域,打造高显示度场景IP。对市级优秀通用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案例,给予一定补助,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场景创新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14.提档升级现代服务业。统筹安排服务业扶持政策资金,支持服务业、现代物流等领域高质量发展。支持“三中心一平台一基地”建设。抢抓获批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政策机遇,加快建设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探索与南京建设跨行政区物流枢纽经济区。对新获批的国家5A级物流企业和5A级网络货运企业、四星级以上冷链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物流项目(含物流综合信息平台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向融合,支持有条件企业开展“两业融合”试点,积极争创省级“两业融合”发展标杆单位。(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推进服务型制造集聚区建设,力争培育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2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5推动数实融合深度发展。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工程,力争新增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2个。开展“一区一业一样板”试点示范,新增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1个,打造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4个,争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实施“数据要素×”行动,全面推进企业数据资产入表,培育服务型、应用型、技术型数商,争取落地省数据交易所分中心,争创省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提升数字基础设施,加快新华三图灵小镇、“E联矩阵”等项目建设,提升算力使用效能。围绕场景应用,统筹布局5G-A、高速光网、可信数据空间、高质量数据集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

五、持续扩量提质经营主体

16大力培育经营主体。推动建立“个转企”培育库,持续推动“个转企”“小升规”“小升限”,新增规上工业企业200家、限上批零住餐企业120家、规上服务业企业25家,经营主体突破29万户。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千帆竞发”工程,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100家以上,争创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1家,对首次被国家认定为重点“小巨人”等企业按规定给予一定奖励。强化营收50亿级、百亿级企业培育。(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加大上市企业培育力度,力争新增上市报审企业1家、挂牌企业2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吸引外地总部企业在我市设立销售中心和区域总部等各类功能性机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鼓励市高质量发展基金、江东诗航创投基金、各县区特色产业基金等母基金设立并购重组子基金,推动企业开展并购重组。(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7.不断壮大民营经济。健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加强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依法惩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开展涉企案件法律监督,持续提升检察服务质效,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产业技术攻关任务。鼓励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对符合规定的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鼓励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发包,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项目通过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提高首付款比例等方式,加大对中小民营企业参与招标投标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民营经营主体融资担保业务比重不低于80%。(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8.加大助企惠企力度。宣传推广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试点,推进“增信流水贷”工程。(责任单位:人行马鞍山市分行)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年化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要求。(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推动无还本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大到中型企业。(责任单位:马鞍山金融监管分局)依托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动信贷资金精准直达中小微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落实创业创新扶持政策,面向小微企业发放最高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继续落实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办好“采石会客厅”系列活动,开展产业链供需对接活动15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持续培育外贸新动能

19.全力推进拓外贸稳外资。深入推动“徽动全球”出海行动,组织参加境内外国际知名展会不少于30场次、选品展销对接活动不少于10场次,力争全年新增外贸主体100家以上。全年组织100家次以上企业赴境外开拓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制定《马鞍山市跨境人民币业务拓展专项行动方案》,聚焦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首办户等,拓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责任单位:人行马鞍山市分行)积极参加“海客圆桌会”等活动,拓展外资招引新渠道。支持企业开辟和加密近洋航线、内贸干线、中转航线,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申报省级外贸促进政策。支持企业境外融资、并购后返程投资,鼓励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20.提升对外合作水平。开展“跨境电商+产业带”专项培育行动,重点支持马鞍山经开区、含山县、当涂县申建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落实境外经贸合作园区支持政策,支持马鞍山经开区参与创建中泰“两国双园”,对主导建设运营和入驻园区的企业给予政策等支持。鼓励“走出去”企业参与徽派企业国际经贸合作联盟,带动企业集中“抱团出海”,开拓“一带一路”、RCEP市场。对符合条件的对外投资项目、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七、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

21.深入实施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十大行动”,争创国家城市更新行动城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更新改造城市地下管网239公里、城镇老旧小区28个。深入推进新建建筑节能,严格执行新建民用建筑75%节能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完善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稳步推进超低能耗建筑集中连片建设,探索发展近零能耗建筑。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因地制宜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改造升级和智能化管理,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建成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四期并投入运行,实现全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全覆盖。积极争取“城品活力贷”支持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重点领域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2.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实施城中村改造734套、城市危旧房改造282套。推广含山县“1+1+1>3”机制式,加快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扩大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探索收购存量房用作“租购同轨”人才住房新模式。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行马鞍山市分行科学编制经营性用地年度计划,有序推进住宅、商业用地供应;加快推进闲置存量土地收购,因地制宜推进“好房子”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保交房项目“白名单”问题修复力度,推动保交房项目“应进必进”白名单,保障合理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马鞍山金融监管分局

2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用好农机购置与应用和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的农业机械。推进“四良两优”工程,新建、改造高标准农田12万亩以上,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办法。完善种业振兴政策支持体系,鼓励建设农业科技支撑平台,实施和县蔬菜良种“育繁推”一体化、当涂河蟹“强种育芯”等工程,创建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5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持续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建设,新增精品示范村10个、省级中心村20个,改造提升农村户厕5000户。(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提质改造农村公路103公里,建立健全“万村清万塘”长效管护机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对畜禽养殖污染物进行集中处理的第三方企业处理设施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

八、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24.完善利企便民服务。升级“皖事通”“皖企通”“皖政通”服务功能,新增“高效办成一件事”16项以上。深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设,巩固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广综合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应用。(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区、开发园区)深化拓展“无证明城市”建设,实现本地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应免尽免。(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办、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数据资源局等)升级企业服务中心功能,完善“惠企通”平台3.0版,线上线下“一站式”提供政策、法律、金融、人才、科创等增值服务,打造定制化、套餐式、模块化的涉企服务“一类事”场景。(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资源局)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持续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助力政策精准直达。(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

25.规范涉企执法和收费。坚持“依法依规、能合尽合、提高效能、无事不扰”,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创新推行柔性执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有关部门)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金融、行业协会、水电气等领域涉企收费行为,营造良好市场价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商联等)

以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各项政策措施除有明确规定时限或者另有规定外,有效期至20251231日。本通知发布后,如国家、省出台新的政策,按国家、省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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