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马鞍山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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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省级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示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皖政办〔2021〕13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更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财建〔2023〕1083号)等文件精神,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起草了《马鞍山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
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29日
二、意见、建议提交方式
(1)书面提交方式: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科(花山区艳阳路68号房地产大厦812室)
(2)电子邮箱:zjjjnkjk@163.com
(3)联系电话:0555-2368113
(4)通过本网站调查征集模块直接留言
征集已结束,谢谢关注!
反馈日期:
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29日,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就《马鞍山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及采纳结果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1条,具体内容如下:“现在老百姓申请维修基金维修房屋漏水一次也不容易,要有防水专业的有防水资质的施工队伍,才能把事情做好,要不然招来投诉,增加工作人员的忙碌,我希望领导为百姓考虑,减少12345的投诉。”
二、意见采纳情况
采纳情况:不予采纳。
理由说明: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为《马鞍山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您反映的问题属于物业管理与维修资金使用范畴,不在本次征求的文件范围内,建议您向市物业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具体反映,以便得到更有针对性的处理。

皖公网安备 34050402000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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