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马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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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和《安徽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皖政〔2024〕36号要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结合我市实际,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马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更广泛听取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意见,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众可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反馈。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
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人:黄政
1. 联系电话:0555-8352590
2. 电子邮箱:masdqb123@163.com
3. 可以通过本网站调查征集模块直接留言。
结果反馈:http://sthjj.mas.gov.cn/content/article/2005411391?isSummary=1
征集已结束,谢谢关注!
反馈日期:
根据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30日对《马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6日

皖公网安备 34050402000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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