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年4月29日 8:30
发布人市文旅局副局长张帅,市文旅局三级调研员李军
解读文件 马鞍山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
摘要 4月29日上午,马鞍山市举行《马鞍山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马鞍山市文旅局副局长张帅,马鞍山市文旅局三级调研员李军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马鞍山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张笑天主持新闻发布会。
4月29日上午,马鞍山市举行《马鞍山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马鞍山市文旅局副局长张帅,马鞍山市文旅局三级调研员李军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马鞍山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张笑天主持新闻发布会。
张笑天: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我们邀请到邀请到市文旅局副局长张帅先生,请他介绍《马鞍山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相关情况,一同出席本场发布会的还有市文旅局三级调研员李军先生,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安徽广播电视台、中安在线、市场星报、安徽法治报;马鞍山日报、马鞍山电视台、马鞍山发布、马上新闻、马鞍山市政府网。在此,对各位媒体记者朋友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首先,请市文旅局副局长张帅先生作介绍。
张帅:
各位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好!
大家好!很高兴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向各位介绍我市《马鞍山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相关情况。首先,我谨代表市文化和旅游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市文化旅游各项工作的各新闻单位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马鞍山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已经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并经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按照发布会的安排,现就《马鞍山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做简要介绍:
一、立法的必要性
一是落实城市新发展定位的内在要求。我市地处长三角几何中心,是南京、合肥都市圈的“双圈城市”,乡村旅游市场前景广阔。地方立法将有利于发挥我市区位、生态禀赋、历史文化等众多优势,为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更好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抢占文旅发展新赛道的迫切需要。在各地加力推进农文旅体融合发展大背景下,乡村旅游正向高品质和多元化转变,亟需通过立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丰富乡村旅游业态,规范行业服务管理,避免低水平同质化竞争,增强我市乡村旅游的吸引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是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的现实路径。针对我市发展乡村旅游存在的薄弱环节,亟需加强法规制度设计,固化提升成功经验和特色做法,完善用地、金融、人才、基础设施等全要素的支持保障体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二、《条例》框架内容
《条例》按照“小快灵”立法方式,不再细分章节,条文数量为20条。主要内容为:
第一至七条,一是明确了乡村旅游发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二是明确了政府、部门、村委会以及行业组织职责。
第八条至第十二条,通过明确社会参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乡村旅游项目支持、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鼓励智慧旅游建设等措施,提出我市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发展渠道等要求,并为各级政府、市场主体提供发展思路。
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通过明确乡村旅游引导促进措施,对用地支持、金融支持、人才支持、基础设施、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提出保障要求,旨在解决“促进什么、如何促进、由谁促进”等问题。
第十八条,明确规范乡村旅游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通过保障行业安全和市场稳定促进乡村旅游健康发展。
第十九条至第二十条,明确法律责任与本条例施行日期。
三、《条例》主要特点
一是明确职责,压实乡村旅游发展责任。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必须必须责任明确。《条例》除明确制定目的和依据外,重点明确政府、有关部门、镇村基层组织以及相关行业组织的职能职责。
二是强调规划,提出乡村旅游发展重点。推进全市乡村旅游更好更快发展,必须编制和实施好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条例》既强调编制规划,也明确我市乡村旅游发展应当突出地方特色,提出我市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发展渠道等要求,并为各级政府、市场主体提供发展思路。
三是突出引导,明确乡村旅游促进举措。促进乡村旅游发展需要有效的引导和推动举措,立法重点在于促进什么、如何促进、由谁促进。《条例》围绕用地支持、金融支持、人才支持、基础设施、营商环境等方面和领域,明确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多项举措性条款。
四是强化监管,保障乡村旅游健康发展。安全是乡村旅游健康发展的工作底线,规范是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环境保障。《条例》明确规范乡村旅游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为保障全市乡村旅游者和旅游经营的合法权益,推动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和文明旅游等提供法规依据。
张笑天:
谢谢张局长的介绍。下面欢迎各位记者提问,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市场星报记者:
《马鞍山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有哪些亮点?
张帅: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锚定产业发展航向。规划是乡村旅游行稳致远的“定盘星”,也是规范产业发展的“压舱石”。《条例》明确市、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开展乡村旅游资源普查与发展状况调查,科学编制并公布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严格执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守生态、耕地、文物保护等刚性底线。立足马鞍山长江文化、凌家滩文化、诗歌文化与工业文化底蕴,打造差异化、标志性文旅产品,强化规划刚性执行,从源头杜绝无序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推动乡村旅游实现错位布局、特色培育、可持续发展。
二是强化统筹协同,凝聚多方工作合力。乡村旅游涉及领域广、参与主体多元,《条例》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村民参与、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有效破解权责不清、合力不足等问题,将乡村旅游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压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厘清文旅、农业农村、发改等部门职能分工,激活村(社区)及集体经济组织基层效能,支持行业组织开展标准建设、服务评价、自律管理,形成上下贯通、多方联动、高效协同的乡村旅游发展态势。
三是深化业态融合,激活乡村发展动能。针对乡村旅游业态单一、融合不深等短板,《条例》以“旅游+”为牵引,推动文旅、农旅、研学、康养、体育等多业态深度融合,拓宽产业发展空间。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闲置农房,规范培育民宿经济;依托民俗节庆活动,打造农业观光、实景演艺、创意市集等沉浸式体验场景,活化乡土文化;深挖地方美食、非遗技艺与特色物产,培育乡村文创与美食品牌;发展温泉、森林、中医药康养等新业态,深化长三角毗邻地区文旅协作,不断丰富乡村旅游内涵。
马鞍山日报记者:
《马鞍山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在要素保障和市场监管上做出了哪些规定?
李军: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一是健全要素保障。紧盯用地、资金、人才、设施等制约,《条例》打出全要素保障“组合拳”。依法保障项目用地,优化村庄空间布局,鼓励盘活荒山、废弃矿山、闲置用房等存量资源,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与专属保险产品,强化融资担保服务,切实缓解经营主体融资难题;健全培养、引进、使用机制,推动院校定向培育实用人才,鼓励能人返乡兴业;完善道路、通信、停车、旅游厕所等公共服务,精简审批流程、落实税费奖补政策,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活力。
二是严格规范监管。《条例》秉持“安全诚信、引导为先、惩戒为辅”理念,统筹产业培育与行业规范。明确经营主体在诚信经营、明码标价、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强化生态保护与游客信息安全保障;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实现服务质量、市场秩序、安全生产全链条闭环监管,加快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照上位法处置,切实维护旅游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乡村旅游规范有序、健康长效发展。
张笑天: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再次感谢发布人,感谢记者朋友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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